阆中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对阆中市木兰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阆水〔2016〕5号)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阆中市木兰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
一、编制依据、原则和任务
《阆中市木兰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依据符合阆中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和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同意《初步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建管并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编制。选择升钟水库为水源,解决河楼乡、枣碧乡、木兰乡、桥楼乡、思依镇、治平乡、北门乡等7个乡镇53个村,共计6.4814万人饮水问题。
(一)工程设计标准。同意工程设计年限为15年,设计基准年为2015年,设计水平年2030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压满足规范要求。居民用水定额为65升/人·天。
(二)建设规模。同意供水规模为6000m3/d,年用水量172万m3。
(三)水源选择。同意工程选择升钟水库为取水水源,供水能力能满足木兰集中供水工程取水量;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要求。
(四)总体设计。同意工程采用高位水池供水。厂址选择在大石岩530.00m台地进行制水处理,水源水经水厂处理流入厂区清水池,分两条线路供水,供水设2处高位水池,一处高位水池设在棉花山713.00m台地,提水管道提升至棉花山高位水池后对最高的乡镇木兰乡进行重力流供水,提升高度为183m(木兰乡);另一处设在土门垭高程671.08m台地,提水管道提升至土门垭高位水池后对其余6个乡镇进行重力供水,提升高度为141.08m(其余6个乡镇)。
施工图设计阶段还可进一步对取水方式、二级提升泵站进行优化设计。
(五)取水工程设计。原则同意岸边式取水、浮坞式取水。
(六)输水工程设计。原则同意采用输水管材选择原则, 施工图设计阶段还可根据水力计算的压力等级对输水管道、闸阀等进行优化设计。
(七)净制水厂构筑物设计。
(1)同意采用常规制水工艺制水,配水井设计水量6000*1.1m3/d。
(2)同意穿孔旋絮凝池、斜管沉淀池合建,设计水量6600m3/d=275m3/h,设两组每组为 Q=137.5m3/h。
(3)同意无阀滤池的设计水量6600m3/d,设2座,设计水量为0.66万m3/d, Q=275m3/h,滤速V=8.17m/h。
(八)清水池的设计。同意厂区清水池容积540m3,棉花山高位水池总容积200m3, 土门垭高位水池总容积1200m3。
(九)同意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加氯系统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直接投加至各加氯点,最大投加能力为500g/h(有效氯)。
(十)水厂及附属构筑物设计。同意水厂选址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十二)自动控制设计。同意采用生产过程自动控制系统以实现全厂生产现场的无人值守为目的,对取水浮坞控制站、加氯间控制站、送水泵房控制站、全厂闭路监控系统等进行自动控制。
三、投资概算
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编制采用的依据、原则、计算方法、人工预算单价和取费标准。
同意工程概算总投资6290.1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87.01万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635.70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322.5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7.69万元,独立费用500.55万元,基本预备费295.67万元,建设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费40万元,环境保护费13.00万元,水土保持费28.0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国家补助、地方配套、群众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四、建设和运行管理
(一)同意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由阆中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站担任项目业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建后管理。
(二)优化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8个月,工程完工后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五、其它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方案,进一步做好施工图设计的组织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按时建设完成任务。
南充市水务局
2016年1月22日 |